“无痕”回归社会,“未”你重新起航-杏耀注册

“无痕”回归社会,“未”你重新起航
分享到:
作者:郭希萌  发布时间:2023-03-10 15:51:18 字号: | |

 今年年初,未成年人李某某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,判决生效后,考虑到其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,为降低犯罪前科对其学习、生活的影响,引导其悔过自新、重回正轨,雄安中院根据其实际情况,决定依法对其犯罪记录进行封存。依法向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、同级检察机关、公安机关送达了《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》,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全面封存,免除其在入伍、就业时对犯罪记录的报告义务,最大限度消除其回归社会的顾虑。

 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完全成熟,易受外界环境因素影响而误入歧途,一旦被贴上犯罪标签,会导致涉罪未成年人在考试、升学、就业、生活等多方面遭遇歧视,进而产生自我放弃的想法而再次走向犯罪深渊。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去除涉罪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产生的“标签效应”,给予其正确的教育与引导,帮助其以全新的面貌、积极的态度迎接未来、回归社会,这既是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,也是预防其再犯罪的重要举措。

 下一步,雄安中院将继续贯彻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,牢固树立新时代少年司法理念,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方针贯穿于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始终,严格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等体现对未成年人特殊、优先、全面保护的制度,持续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雄安路径,积极践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预防、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,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司法责任。





 

来源:环境资源审判庭
责任编辑:雄安中院政治部